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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 新中文版 (繁体)
17:1 “有殘疾,或有甚麼缺點的牛羊,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,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 神所憎惡的。
17:5
17:3 去事奉別的神,並且敬拜它們,敬拜太陽或月亮,或任何天象,是我耶和華沒有吩咐的;
17:4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好好調查;如果確有這些事,真的在以色列中行了這可憎可厭的事;
17:5
17:6 憑著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,就可以把那該死的人處死;只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口供,卻不可以把人處死。
17:5
17:8 最高裁判“在你的城裡如果有甚麼爭訟的事:或是流血,或是訴訟,或是毆打,是你很難處決的案件,你就要起來,上到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的地方,
17:5
17:10 你要照著他們從耶和華選擇的那地方,向你指示的話去行;他們指教你的,你都要謹守遵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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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12 如果有人擅自行事,不聽從祭司,就是侍立在那裡事奉耶和華你的 神的,或是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須處死;這樣,你就可以把這惡從以色列中肅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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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14 立王的條例“你進了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,佔領了那地,居住在那裡的時候,如果你說:‘我要立一位君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。’
17:5
17:16 只是君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馬匹,因為耶和華曾經對你們說過:‘你們不可再回到那條路去。’
17:5
17:18 “他登上了國位的時候,就要把利未支派的祭司面前的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份副本。
17:19 那份副本要常在他身邊,他一生的年日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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